(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 杜婉霞 Joanna)
麗雅和力安舉行了一個簡單而感人的婚禮,相信兩個曾經深深地受過傷的人,被神醫治了,就會更懂得相愛,而他們與前配偶所生的兩個孩子也會在懂得相愛的新父母親懷裡健康成長。
作為「基督徒」也不能保證不會在婚姻上犯大錯;最終選擇離婚的也總有千萬個理由;若離婚又再婚,神會賜福這段新關係嗎?很多再婚肢體也有這疑問。
我輔導過不少夫婦;能挽救的婚姻都必定盡力挽救,但亦有很多是爛得不能挽救的:包括有婚外情一方拒絕回頭;或涉及家庭暴力,長期受精神和言語虐待等。遇這情况,唯有先救當事人「逃出生天」,使他/她能在較安穩的環境生活,再談其他。一個在婚姻危難裡「死裡逃生」的人,能定過神來,好好療傷,後來有幸遇上心儀對像,勇敢再愛,能重新建立對異性的信任,相信婚姻的美善,在關係中有安全感,豈不都值得感恩嗎?
神設立婚姻的原意是出於愛:「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章18節) 神不願意人孤獨,知道人需要伴侶,支持和情感慰藉;但無知會使人在擇偶上選擇錯誤,以至在婚姻中承受極大創傷,承受婚姻痛苦的人,需要上帝的恩典和拯救。
神設立婚姻:「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十章9節),故離婚不是神原意。但昔日摩西容許以色列人休妻,是在當時男權文化下對女性的保護,「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可以去嫁別人。」(申二十四章1-2節) 故能離開一段令人受盡折磨,痛不欲生的關係,也是出於神的慈愛和憐憫。
若離婚者往後遇上對的人共渡餘生,再婚時不重蹈覆轍,這也是基督信仰寶貴之處:主耶穌會給人機會再來一次。
離婚與再婚,是現今教會不能回避的議題。如果你認識再婚的弟兄姊妹,你會真心替他們高興嗎?
(原文刊於《號角》:https://cchchk.org/article/family/marriage/hk21061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