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 杜婉霞 Joanna)
近日在一個網上節目,有女生表示想與男友有親密關係,但男方是基督徒,堅持性愛要留待新婚之夜,結果引來不同的討論。有人覺得婚前性行為是兩人表達愛意的方法,情到濃時就表達,沒有甚麼不妥;也有人非常欣賞男方的節制,覺得婚前的節制較能抗拒日後婚外的試探,就這話題,促成了我答應香港性文化學會的邀請,做一個談論婚前性行為的Podcast「Sex But True 騎呢性趣聞」錄製。
在香港,性的確有點開放,婚前性行為不單在社會發生,風氣也漫延到教會,而堅持婚前貞潔的人有時會被看為異類,使願意堅守婚前貞潔的人備受壓力,特別是拍拖久的,「唔做」顯得有點奇怪;加上現代人喜歡外遊,男女同遊同房甚至同床也很普遍,即使沒有性行為,也是將大家放在試探中。而且大家把臂同遊總少不了打卡,大家看著你們在面臉書的甜蜜照,冇事都會感覺有事,有事就很易變出事。其實,性行為是否只是兩個人的事?既然男女相愛,彼此認定,婚前做和婚後做,又有甚麼分別?
婚前性行為的問題在於其後果不會即時浮現。當兩人彼此認定又情到濃時,有性關係好像是很自然的事,當你擁著對方,享受著身體的溫暖時,總不會預計有機會被背叛、被分手、被甩開,或有更多複雜的後續和關係變數,是翻雲覆雨之時沒有想到的。
性關係之後,感覺上是親密了,但這只是身體上的親密假像,因為在情感和思想上的親密往往卻未能同步。而且人有惰性,既然我沒有承諾,沒有很盡力就可享受到結婚之後才該有的歡愉,那我又何需為這關係努力?
曾有台灣youtuber小甜甜,與丈夫做愛時,丈夫有佩帶避孕套,她自己也有服避孕藥,然而她仍是懷孕了,故世上可真沒有一種避孕方法是絕對安全;性行為的自然後果是懷孕,如果婚前性行為後女方懷孕,結果只有幾個:結婚、墮胎,或把孩子生下來給人領養,但這幾個結果都不會是好的人生選項。
我曾有婚前輔導案主,男女雙方都未婚,但因為男方年少時令一女子懷孕,那女子決定把孩子生下來,到男方真的結婚時,就要處理男方的前度和孩子,即使孩子跟著媽媽,男方也要負起供養的責任。男方雖然不常見孩子,但總要為孩子而與前度繼續連繫,新婚妻子一結婚就成了後媽,還要顧及未來外父外母對這孩子的接受程度,情况比沒有前度和孩子的關係複雜得多。
神不是要限制我們,而是想保護我們,所以將性行為規範在婚約與承諾之內。與其有機會後悔並覺得試探難敵,倒不如謹慎自守,別為自己製造試探!
(原文刊於《家PLUS+》:https://cchappyfamily.plus/love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