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 杜婉霞 Joanna)
根據第599F章下的最新指示,新人在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3 月 23 日期間 (資料來源: https://researchwedding.com/wedding-social-gathering-ban/):
1️⃣不得舉辦婚宴
2️⃣不得舉行人數多於《婚姻條例》(第181章)下婚姻登記必要人員數目(即登記官、婚姻監禮人或主持婚禮的神職人員,結婚雙方及2名見證人)3️⃣ 無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婚禮
4️⃣涉及活動場所運作的員工須符合「疫苗通行證」下的適用指示,而就出席人士則沒有接種新冠疫苗要求
『不可舉辦婚宴』及『無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婚禮』,大家都不難理解,也能予以明白;但只限五人的婚禮,就真的很奇怪;主禮人連新人已有三人,這樣計下來,即男女雙方家人只可各有一名親人參與證婚,難道想出這政策的官員預計所有新人全都是單親的嗎?
按常理,即便是一個政府的婚姻註冊場地所限,都應該有足夠地方可容納十人以上;新人當中,特別是獨生子女,相信父母雙方都期待見証孩子結婚,看著孩子成家立室,簽署證書,許下承諾的一刻,這也是合乎情理,但在這人數限制下,即只可以容許父或母出席儀式,難道孩子結婚,父母一同出席都不算必要?這政策豈只不合常理;簡直有違倫理!
婚禮一切從簡不是問題,人數有限也不是問題,問題是要合情合理啊!若加上雙方父母,也只是七人,按道理,加個化妝師和攝影師,都只是九個人吧!只要保持警覺,及盡力保持足夠社交距離,這也是可行的吧。
高官理應大多是高學歷,具常識的人,要不是學士,碩士,就是博士,身居要職,個個月入近十萬;但究竟要一個怎樣的腦袋,才能想出這樣不濟的政策?